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4-10-15
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,结合林业工作实际,制定如下实施意见。
一、改进调查研究
1.增强调研实效。要围绕调研主题,认真制定调研方案,深入基层,深入实际,了解真实情况,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、走过场。
2.倾听群众呼声。要多到矛盾问题集中、群众生活困难的林区、林农中间去调研,倾听他们的所求所盼,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,制定落实强林惠林富林政策,帮助他们发展林业增收致富。
3.严格轻车简从。局领导下乡调研一般只派与调研内容密切相关的同志随行。随行人员一般统一乘车前往。
4.简化接待工作。不安排宴请,林业干部职工不得非法食用野生动物。不得超标准安排。不得收受各类纪念品及土特产品。
二、精简会议活动
5.减少会议活动数量。坚持精简、高效、节俭、务实的原则,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。能合并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。
6.提高会议活动效率。会议活动要简化形式,紧凑议程,充实内容,注重实效。
三、精简文件简报
7.减少发文数量。严格控制各类文件,没有实质内容、可发可不发的文件,一律不发;法律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,一律不再制发文件;会议已经做出部署的,原则上不再发文部署;同一事项,不得重复发文;可以通过电话、直接协调的事项,不以发文办理。
8.提高文件质量。要从政策、业务、格式、文字和发文规格等方面严格把关,注重文件的针对性、可操作性和有效性,力求文字精练、篇幅简短、内容充实、管用有效。
四、加强督促检查
9.建立抓落实长效机制。各股、所、站要按照中央规定及本实施意见精神,结合实际情况,制定更加具体、更便于操作的贯彻落实办法,不折不扣地把中央有关规定落到实处。
10.严格检查通报。局党组每年年底要对执行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,并将检查结果报局办公室。要把改进作风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,及时处理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。组织定期督促检查,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。要把改进工作作风作为干部巡视、民主生活会、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。